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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法院:纾困解难,巧力促执
发表时间:2023-04-12  来源:常德文明网  字体:[][][]  [打印] [关闭]

  “感谢汤法官为我的案件不辞辛劳,多方协调,为我解决了大难题”,这是来自被执行人项某的道谢。近日,澧县法院成功执毕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利剑护澧”集中执行时的拒不执行,到如今连声道谢,被执行人项某的态度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2021年11月,项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孙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澧县法院依法审理,判令项某赔偿孙某各项损失15万余元。因判决生效后项某未按照判决书履行赔偿义务,2023年1月30日,孙某向澧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按照时间节点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项某未报告财产,也拒不配合执行。
  2023年3月9日,澧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前往澧县城头山镇周家坡社区居委会对被执行人项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在司法拘留十五日后,项某仍表示无偿还能力。该案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汤梓龙通过实地走访并多次联系当地村委会,了解到项某家庭困难,本人长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又因严重子宫肌瘤已切除子宫,早已丧失劳动能力,而丈夫至今仍在广东省明康监狱服刑,独生女已出嫁且公公患肺腺癌,项某确无履行能力。
  在了解到该情况后,执行法官转变工作思路,与申请人孙某耐心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项某“执行不能”的实际困境,同时联系多名同村邻居共同做思想工作。在与双方当事人反复大量的沟通协调下,项某同意凑齐32000元支付给孙某,申请人孙某也表示愿意接受、自愿放弃120526.54元剩余执行案款。
  至此,该起纠纷终于得到妥善化解。   
  化解矛盾,为民解忧。接下来,澧县法院将更好地履职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纽带,灵活破解办案难题,努力以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澧县法院 汤梓龙)
责任编辑:常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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