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发表时间:2019-02-12
来源:常德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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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为抓手,按照市、县文明办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活动内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措施有力,特色鲜明,成功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

  一、建章立制,营造氛围,文明意识更加强化

  1.明确责任促创建。机关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班子。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2018年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对照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考评细则,细化《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2018年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考核任务分解表》。423日,召开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2018年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文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同时,按照年度考评目标,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卫生、文体活动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目标任务明确、活动时间节点对接、工作安排有章可循。

  2.完善阵地促创建。高标准建设道德讲堂室、书画室、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等活动阵地。在机关院落,设置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德精神等大型宣传标语3块。在机关公共区域,设置精神文明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禁烟节能提示牌等120多块。实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各委室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公示全部上墙。在机关全面更换一次性茶杯,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饮用水安全卫生。对机关院落全面绿化、亮化、美化,整个机关犹如花园之中,干净靓丽、规整有序。

  3.突出学习促创建。我们始终把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机结合,开展“主题党日”和“两同时”谈话活动,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等9场专题讲座。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讨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各委室负责人轮流授课和中心发言。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县职专教师到机关讲授文明礼仪知识,组织机关干部分批赴深圳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昆山市委党校培训学习。注重业务学习和理论研讨,开展《宪法》《监察法》《矿产资源法》《体育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60余篇,在市人大网工作信息上稿全市第一,有2篇文章分别在《中国人大》和《人民之友》发表,有4篇理论研讨文章在全市人大系统征文活动中获奖。

  4.全员参与促创建。年初围绕创建目标,主任会和机关干部职工会经过认真讨论,掀起了从我做起、全员参与、真创实创的创建热潮。机关后勤职工和专职司机有9人,开展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出行等活动,机关环境卫生、机关食堂、公务用车管理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机关退休干部有33人,我们成立退休党支部和老干办,一同参与文明创建,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和文体活动。     

  二、活动引领,善始善终,文明习惯更加规范

  我们始终把开展活动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推手,在活动中激发文明热情,在活动中感受文明快乐,在活动中培养文明习惯。

  1.举办道德讲堂。全年举办四期,分别以爱岗敬业、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为主题,通过做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六个环节,让道德的种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传承道德精髓。同时开展推荐优秀道德书目、“人情风”治理、文明祭扫等活动,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2.选树先进典型。在机关开展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为主题的创建活动,深入挖掘机关干部职工优秀事迹,积极申报“德城德星”“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机关组织民主推荐,评选“德城德星”1名、“优秀志愿者”3名、“帮扶之星”2名、“爱岗敬业模范”2名、“文明家庭”2个、“身边好人”1名,孙国栋同志荣获常德市“最美志愿者”称号。 

  3.传承“我们的节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在春节、元宵、清明等7个传统节日,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传统节日庆祝活动。春节组织送温暖,元宵节组织品元宵,清明节组织干部职工祭英烈,端午节开展“脱贫攻坚、我们在一起”慰问贫困学子活动,七夕节开展“大手牵小手、共创美好家园”游览澧州古迹活动,中秋节座谈话团圆,重阳节组织机关退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

  4.开展文体活动。年初签定文明旅游承诺书,践行文明旅游承诺,开展桃花源和天供山公园春游、秋游活动,举办机关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书画、摄影等比赛。孙国栋、曾红两名机关干部家属分别荣获湖南省第六届“洞庭杯”民族器乐大赛银奖和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陕西省赛区二等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传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展现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良好精神风貌。

  5.组织志愿服务。结合学雷锋精神,制定机关志愿者嘉许制度,全年开展“三关爱”志愿活动8次。春节期间,开展铲冰除雪畅安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植树节期间,机关干部职工全部出动,为澧澹街道十回巷社区义务植树130多棵;端午节期间,为复兴镇大兴村贫困学子家庭送大米50多袋、食用油80多桶。开展定点联系社区共建志愿服务活动,投资3万元,促进澧阳街道珍珠社区居民居住环境改善。定期开展众创平安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我县治安环境根本好转。全年组织2次无偿献血活动,一部分干部职工坚持每年献血2次,每次都是顶格400ml,个别干部的总献血量达到10000ml以上,黄少军同志荣获湖南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三、履职尽责,廉洁勤政,文明成果更加凸显

  把文明创建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是我们机关抓创建工作的一大特色,在“两不误、两促进”中凸显文明创建成果。

  1.把文明创建与廉洁勤政相结合。加强廉洁勤政建设,突出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在2018年全县绩效考核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位列优秀等次。坚持关注民生、为民务实,工作调研、检查和视察都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对全县污染防治、脱贫攻坚、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40多条。今年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207件,通过组织县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建议办理解决率逐年上升。围绕县委工作中心,机关积极参与汽车总站、澧浦高级中学、栗河风光带等重点项目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机关财务管理、意识形态管理、公车管理和信息公开,全年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案件。

  2.把文明创建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围绕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开展《矿产资源法》《体育法》执法检查,开展五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高效农业产业、殡葬改革情况、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调研,推进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全力保护澧阳平原生态环境的决议》落实,澧阳平原生态环境现状得到较大改善。在机关大兴爱岗敬业之风,创业绩,留足迹,推动全县文明环境的改善、文明执法的规范和文明习惯的养成。

    3.把文明创建与工作创新相结合。高层次的文明,不止于机关内部的进步和提升,更在于它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司法公正常德行”等活动,在树立工作品牌的同时,不断把社会文明推向前进。开展“案件评析”活动,通过制定监督办法,精选评析案件,提升司法监督实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工作经验得到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充分肯定和推介。

  4.把文明创建与自身建设相结合。结合文明创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完善人大网站,制定20多项工作制度,修订议事监督规则和代表工作、代表评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六项专门办法。每月组织机关工作调度和卫生评比检查,创新信访投诉处理机制,今年来,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9件。在一年来的文明创建中,机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文明生活、文明办公、文明监督的新气象。